韩国长租房:一口气支付20年房租?
在韩国租住房屋时,最常见的有两种方式,一种为“ 月贳”,即按月支付房租。而另一种就是“传贳”,同时也是大部分韩国人的租房方式。
在最近大火的韩剧《孤单又灿烂的神-鬼怪》中,作为男二号的地狱使者为了搬进男主角鬼怪的房子里去,一口气支付了大笔的“传贳(shì)费用”。这对于房租月付或者季付的中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切实际、无法接受的一种做法。
一口气拿出20年的房租的确是有些不合理,但事实上,如果你想在韩国租房子,大部分情况下你是需要拿出很大一笔钱的,这种情况被称为“传贳”。
在韩国租住房屋时,最常见的有两种方式,一种为“ 月贳”,即按月支付房租,这一方式有点类似中国租房市场的做法。而另一种就是“传贳”,同时也是大部分韩国人的租房方式。
所谓“传贳”,即与房东约定好提前支付一大笔费用,这笔费用一般占到房屋售价的50%至70%不等,租客租住房屋到期后,房东再将这笔费用归还给租客。不难看出,采用“传贳”方式的租客一般都是长租。坦白说,这是一种类似租房,效力却强于租房的方式。房东所获得的报酬默认是其获得这笔钱后,或储蓄也好或投资也好所获得的利息与收益。
“传贳权”与中国古代独特的“典权”颇为相似。“贳”在中文中有出让、出借的意思,而“典”则有抵押之意;中国古代即有“典房”一说。事实上,很多学者认为正是新罗末期时,“典权”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从中国传到了朝鲜半岛,这才形成了之后的“传贳权”。
“典权”主要适用于土地的出让与转手。由于中国与朝鲜在历史上是非常典型的农耕社会,相较于其他财物,人们对于土地的珍惜与重视尤甚。尤其是在中国,若轻易将自己家的土地卖掉,很容易被扣上“败家”的帽子。因此在急用钱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出卖土地,而仅仅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待手头宽松些后再将使用权赎回。
在朝鲜半岛的三国时期以及朝鲜李朝时期,由于封建制度的逐渐发展与完善,土地方面的出让时有发生,19世纪下半叶,日本对朝鲜半岛实施侵略后,这种手段自土地逐渐过渡到房屋上,“传贳”也就变得越来越常见了。
1876年,朝鲜李朝与日本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华岛条约》,朝鲜被迫打开了大门,并开始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自此,朝鲜半岛上旧的封建制度开始加速分崩离析,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于农耕与土地的重视程度不如过往。
不仅如此,连年的战乱与动荡,一方面使得朝鲜半岛上的人口流动速度变快,流动范围变大;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诸多房屋被破坏,房屋紧缺。由于这两个原因,流动人口找到合适的房子不容易,找到之后为了防止被其他租客租走而不得已选择长租,房屋主想要通过房子来实现增值却又不肯卖房,自然是谁出的租金高便将房子租给谁,于是“传贳”这种方式便应运而生。
日据时代,朝鲜半岛人逃难的第一选择是前往当时的首都汉城,因此“传贳”在汉城开始大规模流行,随后渐渐扩散到整个朝鲜半岛。朝鲜战争爆发时期,朝鲜半岛的房屋进一步紧缺,传贳的发展达到了巅峰。
对于房东来说,传贳的优点主要在于更高的收益。由于韩国银行的利率居高不下,房主在收到大笔租金后,即使是将其存入银行都能够得到不菲的利息;当然也有的房主选择用这笔钱进行实业或者金融方面的投资,以期获得高回报。
对于租客来说,之所以选择传贳的方式,一方面是相较于月租房,传贳房的月均租金价格更低。另一方面是韩国固有的社会习惯和从众心理,即选择传贳的租客经济能力较强,是社会地位的一种映射,如果你连租金都付不起,说明本身混得不怎么样,会遭人白眼与非议。
也有些韩国人认为,不考虑各种成本,用传贳的方式支付房租,到期后起码可以收回本金,而月租房就仅仅是“肉包子打狗”一般有去无回的支出了。
可以看出,选择传贳方式的租客与房东双方已经不仅仅是租赁关系了,二者更多的是基于各自利益所建立起来的契约关系。
但现如今,由于全球经济疲软、韩国银行利率下调、韩国老龄化加速导致住房需求减少等原因,也有越来越多的韩国人抛弃了传贳的租房方式而选择月租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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