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首宗只租不售住宅用地 开发商须自持70年
深圳首次出让70年自持地块,出让条件中明确指出,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全年期自持。
今年深圳第一块居住用地终于来了,但最大亮点为“只租不售”!
今天上午(10月11日),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将于11月10日以挂牌方式出让龙华民治街道的二类居住用地的使用权。该地块位于龙华民治街道,土地面积为20041.92平,建面为90180平,挂牌起始价为7.77亿元,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该地块最高限制地价为10.1亿。也就是说,该地块的楼面价最高不超过50394元/平。
值得注意的是,该地块的出让条件中明确指出,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全年期自持,自持年限为70年。这也是深圳首次出让70年自持地块。
出让条件亮点
(一)该地块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全年期自持,自持年限为70年。本公告所称自持是指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为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居民提供居住配套服务。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不得转租。
(三)本次出让宗地应按规定配建人才住房27060平方米。最终须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由前述规定配建面积与竞得人所竞面积加总得出。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
人才住房产权归市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监管等。
深圳此次出让纯租赁地块不是首创,是紧跟北京、上海、广州的步伐,目前全国各地已经上演了多宗租赁住宅用地的挂牌出售。
在今年的7月份,上海推出两块租赁土地出让公告,这两块土地是需要开发商整体持有,且只租不售,这也是上海首次100%不可售住宅用地的出让。
同样在今年9月份,广州推出广州开发区2宗宅地和海珠琶洲以及南沙4宗商地,而且广州开发区两宗宅地均对自持设有一定要求,其中一地块更是明确要求企业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是广州首次出现的全自持租赁住房地块出让。
从深圳和上海、广州出让纯租赁地块来看,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开始进行一种新型探索,从增量房市场转变为存量房和租赁市场。这也就促使开发商转型升级,从单纯的拿地卖房转变成服务型企业。也是相应新的住房政策的试验性举动。
至于对出售的商品房市场影响如何,这并不是一宗几宗租赁用地就能推动的事,从公租房到此次市场租赁房的转变,更多是表明发展租赁市场的态度。
但能够预料的是,土地的紧缺,再加之各类租赁用地的土地占用,才是深圳住房价格的根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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