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拟发50亿境内公司债券 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
债权为非公开发行,期限为3+N年期╱5+N年期╱市场可接受的更长期限,以每3个、5个计息年度或市场可接受的更长期限为1个重定价周期。
1月24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建议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将全部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或偿还公司债务。
上述债权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期限为3+N年期╱5+N年期╱市场可接受的更长期限,以每3个、5个计息年度或市场可接受的更长期限为1个重定价周期。
目前,首创置业董事会已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
记者了解,关于建议发行本次债权的原因,首创置业表示,2017年以来,住房租赁业务得到政策鼓励,公司董事会认为建议债券发行可抓住良好的机遇,以较快速度获取资金,促进公司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并优化公司现有债务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首创置业近期正在为住房租赁板块发力。1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18日发布“法人租赁住房贷款”和“共有产权住房贷款”产品,农行北京市分行与包括首创置业在内的6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拟向这6家企业合计提供2000亿元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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