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12月启动
2019年年底,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记者11月13日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和巢湖市被确定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城市,12月份,将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据了解,日前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原则上试点省的省会城市应纳入试点范围。根据省住建厅和财政厅要求,合肥市和巢湖市被确定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城市。
开展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市、县(区)将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实际,细化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购买主体、规范购买内容、完善购买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规范服务标准和实施绩效管理。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四大类。
目前,合肥市房产局正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我市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服务实施方案,并按要求于11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备案;12月份启动购买服务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中期评估;2019年年底,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初步形成有合肥特色的运营模式。
另悉,除了合肥市和巢湖市,我省淮北市、安庆市、宿州市埇桥区也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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