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
太原市、大同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4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计划“十四五”时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间),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同时,太原市、大同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太原市、大同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两市要加快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加强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程监督。
另外,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帮助其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结合城市人才引进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较大的户型,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利用已建成房屋改建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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