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有了新方法 申报工作已启动
即日起至6月15日,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可进行申报。
近日,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对外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的通知》,启动本年度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工作,即日起至6月15日,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可进行申报。
2019年11月,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出台《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在全国首推租赁资金监管机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在监管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专用账户,并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目前已公布了55家租赁企业“白名单”。
2021年12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的通知》,提出建立年度评审机制,从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等多维度综合评审“托管式”住房租赁“白名单”企业,并根据结果降低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减轻企业经营成本。
目前本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企业要求为列入杭州已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中的“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
申报材料
1、2021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承诺书;
2、2021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
6、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原件;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自主查询版)原件;
8、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9、相关部门推荐、奖励、惩处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有)。
申报审核程序
法人申报
1、申报对象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2021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书》;
2、完成填写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目录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材料在封面加盖申报法人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皮纹纸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不退还);
3、申报对象应于2022年6月15日17: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保房管局(平海大厦626办公室)。
申报对象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评审
1、市住保房管局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2、企业总分75分及以上的,按照75-85、85分以上为良好、优秀两类,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对应调整为80%和50%;企业总分75分以下的不予调整。
3、如果企业连续两年评审结果为优秀,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调整为30%。
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
1、评审后,市住保房管局将综合评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住保房管局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项目重新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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