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利用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空间发展租赁住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发布《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
6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发布《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明确了5大类12项更新内容,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
其中提到,实施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可采用申请式退租、换租、房屋置换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
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空间,在满足居民共生院改造和申请式改善的基础上,允许实施主体依据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利用腾退空间发展租赁住房、便民服务及文旅服务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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