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布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办理实施细则(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5日。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2020年,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房产局联合发布了《南京市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办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建质字〔2020〕44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因该文将于今年底到期,同时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存在一定调整,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房产局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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