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免征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修订)》。《通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从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与方法、征收程序、减免管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支持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公益项目建设。与上级有关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等基础上,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托育等建设项目纳入减免范围,支持群众期盼的民生需求项目建设。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符合广州市规划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福利院、托儿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住区新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时主管部门认定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均可依程序申请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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