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征集首批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首批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
9月6日,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首批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为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由当地市属国有企业在该市主城区征集首批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范围:包括蚌埠市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征集条件:房源需同时具备5项条件,包括: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为单套(间)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权属清晰,无查封冻结和抵押,可上市交易;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整栋或整单元。
征集时间:首批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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