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对象范围和申请条件

迈点网 · 2024-09-10 17: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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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

  9月10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中涉及住房、落户等33条举措,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

  在加强住房保障,解决新市民入住问题方面,《政策举措》提到,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对象范围和申请条件,租住区无自有住房的范围划定在市内六区,正式就业人员包括可提供在津缴纳社保或劳动合同等材料的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体经营户、外地企业驻津人员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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