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迈点网 · 2024-09-12 0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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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主体为国有企业,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近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公告》,公告指出,为切实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自2024年9月9日公告发布至2024年9月28日,在银川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

  根据公告,本次征集房源的范围为银川市城区“绕城高速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整栋、整单元商品房(住宅和公寓)。收购主体为国有企业,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本次征集收购要求为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项目整栋楼或整单元尚未出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首次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权属清晰无纠纷且可交易;项目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相关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齐全,满足一定的车位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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