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部署。
10月28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了一则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绥化市决定由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有效利用市场资源,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0
搜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