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保障房新政策:收购市区商品房,单套住宅面积不超120平方米
旨在征集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10月28日,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旨在征集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征集对象为哈尔滨市市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并自愿参与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时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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