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布楼市新政:租购一体、先租后购
7月14日,长沙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
7月14日,长沙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鼓励“以旧换新”。对本市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于一年内在长沙市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按新房交易总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同时,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20%、30%。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新政还提出,稳步推进房票安置。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因地制宜实施房票安置方式。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探索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租购一体、先租后购”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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