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温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政公布!
温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温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8月13日消息,温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温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同时支持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申请条件包括主申请人需拥有申请地城镇户籍(除人才外),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倍(除人才外),在申请地无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8平方米,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处置记录。此外,申购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本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住房等购房类住房优惠政策。
配售价格方面,新建和配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将按照基本覆盖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测算确定。项目建设筹集单位需编制定价方案报同级发改部门,发改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按项目核定配售均价。转化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参照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价原则,经第三方评估重置成本价后核定。收购或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将结合收购或回购成本及相关税费等因素确定。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除购买本住房贷款抵押外,不得设立其他抵押权。配售房源以中小户型为主,1-3人家庭最大可申请90平方米户型,4人及以上家庭最大可申请120平方米户型。主申请人为人才的家庭购房面积标准可参照人才政策。
有意愿申购的家庭需通过住建部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纳入轮候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需自持5年,超出年限后可启动回购或封闭流转,回购价格按原销售价格×(1-折旧2%×购买年限)计算。
此次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温州市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居民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助力城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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