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水县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人才公寓房源
征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7日。
12月31日,吉水县吉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吉水县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在吉水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此次征集范围为吉水县中心城区内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征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7日。
征集要求严格,位置上需位于中心城区交通便利、配套较全区域;面积方面,总面积需求12000-18000平方米,人才公寓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宜40-60平方米且占比超70%,大户型房源需具备改造条件;手续上,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房源须权属清晰、手续齐备、无查封抵押。收购主体为吉水县吉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价格不高于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之和,具体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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