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再延五年
在提取额度方面,实行自然年度限额管理。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太原市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再延续5年,切实为租房群体减轻经济负担。
通知明确了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赁住房,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提取额度方面,实行自然年度限额管理。其中,城六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元/年;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元/年。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家庭,可在上述提取金额基础上额外增加1000元。此外,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城六区和三县一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提取频次上,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年度提取限额内可按需分次提取,无需受固定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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