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新政,贷款权益看齐单位职工
相关新政已于今年4月16日完成修订并施行。
5月29日,“武汉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通知,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迎来全面优化升级,大幅提升该群体贷款权益,相关新政已于今年4月16日完成修订并施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20倍,缴存系数与单位职工公积金政策实现统一。同时,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并参照单位职工政策申请商转公贷款。
此外,贷款基本条件从“按协议缴存(留存)满12个月”优化为“贷款申请日距有效协议签订后首次缴存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缴存模式取消原“一次性缴存方式”,统一整合为“自主缴存”和“按月扣划缴存”两种,账户管理自主权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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