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无线电厂科技大楼长租公寓招募运营合作方
公告划定了运营方的准入标准,参与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三年以上公寓运营经验。
6月15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公司发布公告,受武汉市无线电厂有限公司委托,江岸区江大路 163 - 171 号的无线电厂科技大楼长租公寓项目,公开向市场招募运营合作方。
该独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10717 平方米,已完成公寓化改造。此次采用联合运营模式,合作方需全面负责公寓招租、客户管理、物业维护及品牌推广等运营工作。
公告明确运营方准入标准,参与企业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三年以上公寓运营经验,在武汉本地管理公寓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配备常驻服务团队,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0
搜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