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设施再出问题 游泳池细菌超标

云南网 · 李文璟 · 2014-05-07 0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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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昆明市共检查47家泳池,其中6家泳池因为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整改。

  昨日,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向社会发布了4月份昆明主城区游泳池水水质抽检结果。公布的结果显示,昆明市共检查47家泳池,其中6家泳池因为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整改。

  检查47家合格41家

  4月上旬,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开展了今年第一次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游泳池水水质统一抽检工作。根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的要求,游泳池水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共6项指标。此次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游泳场所47家,合格41家,场所卫生总合格率为87.23%;抽检游泳池水66件,合格59件,池水水质合格率为89.39%。

  其中,细菌总数指标合格63件,合格率95.45 %;大肠菌群指标合格66件,合格率100%;尿素指标合格65件,合格率98.48%;浑浊度指标合格66件,合格率100%;PH值指标合格63件,合格率95.45%;游离性余氯指标合格65件,合格率98.48%。

  两家游泳馆被责令整改并处罚

  此次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有云南海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官渡区金色阳光游泳馆、盘龙区碧波游泳池、盘龙区丽景园游泳馆、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游泳馆共6家泳池,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细菌总数超标、尿素含量超标、游离余氯、PH值超标。其中,云南海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的细菌总数超标16倍,PH值超过国家标准最高限值0.16,对其已责令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而昆明市官渡区金色阳光游泳馆的细菌总数超标6.65倍,已责令整改并行政处罚。

  4月起,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将连续7个月对昆明主城区所有正常营业的游泳场所组织开展卫生专项监督监测工作,全面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状况,检测游泳池水水质。

  游泳场所池水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

  ● 云南海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

  细菌总数超标16倍,PH值超过国家标准最高限值0.16

  ● 昆明市官渡区金色阳光游泳馆

  细菌总数超标6.65倍

  ● 昆明市盘龙区碧波游泳池

  尿素含量超标1.29倍

  ● 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游泳馆

  游离余氯超标1.2倍

  ● 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

  PH值超过国家标准最高限值0.26

  ● 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游泳馆

  PH值超过国家标准最高限值0.12

  都市时报记者 李文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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