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诉“如家驿站”侵权

京华时报 · 孙思娅 · 2014-11-07 1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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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如家驿站”宾馆名称中使用“如家”二字,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将经营“如家驿站”宾馆的刘某告上法庭。

  因“如家驿站”宾馆名称中使用“如家”二字,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将经营“如家驿站”宾馆的刘某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和美公司诉称,公司拥有“如家”及“如家”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其“如家”品牌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刘某所经营的“如家驿站”宾馆所提供的服务与原告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的服务项目相同,且外部装潢及内部装饰中多次使用与原告“如家”注册商标相同的字样。“如家驿站”宾馆的这些行为构成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有搭便车的故意。因此,和美公司起诉索赔30万元。

  刘某辩称,“如家”宾馆品牌是在2012年以后才有知名度的,“如家驿站”宾馆是2006年1月1日获得的名称。在使用“如家”两个字时,没有使用和原告商标相一致的图形文字,所有标识中突出使用的是宾馆,没有突出使用“如家”。刘某认为,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和不正当行为。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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