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培训从业人员 桔子酒店被罚1万元

千龙新闻网 · · 2017-05-23 1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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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桔子酒店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被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1万元罚款。

  ( 京 )安监管罚〔2017〕执法-7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 年 3 月 7 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刘美元(2016 年 12 月 10 日上岗)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其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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