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宾馆住宿未实名制被罚11万元

生活报 · 岳聪 · 2017-12-11 10: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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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抚远市东方宾馆因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依据《反恐法》第86 条第二款,对其开出11 万元“反恐罚单”。

  平时大家生活中都会接触罚单

  “反恐罚单”可能还很陌生

  其实这离我们一点都不远

  近日,佳木斯抚远市东方宾馆被公安机关开出一张11万元的巨额罚单。据悉,这也是我省因企业违反《反恐法》被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据省公安厅反恐总队副总队长刘英涛介绍,今年8 月至10 月,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为期3 个月的反恐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宾馆、酒店、商场、客运站等各类行业场所千余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20 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10 余份,开出2 张“反恐罚单”。

  检查中,农垦红兴隆客运站因未依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依据《反恐法》第88 条第二款,对其开出5 万元“反恐罚单”;佳木斯抚远市东方宾馆因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依据《反恐法》第86 条第二款,对其开出11 万元“反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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