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乡镇每年将选2至3个村庄建乡村民宿示范点

海南在线 · 党朝峰 通讯员成和军 杨洲 · 2018-02-28 1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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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在经营规模、服务设施、治安消防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经营项目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

  

琼中什寒村民宿(本报资料图)

  琼海潭门镇特色民宿(本报资料图)

  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若干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乡村民宿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厅举行。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两个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并对政策亮点进行解读。

  相关负责人认为,“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对展现海南特色文化和民族风情,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都有重要的意义,但当前我省乡村民宿发展还存在着起步晚、底子薄、发展散、规模小、客流少、效益差等问题。因此,结合我省乡村民宿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这样有利于规范并加快海南乡村民宿发展。”

  乡村民宿

  全省约有400家乡村民宿

  目前我省的乡村民宿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文昌以及陵水,中部的五指山、保亭等地。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运营的民宿约400家,客房约1600间,在经营模式上主要以村民自主经营和集体合资经营为主。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我省乡村民宿也有一些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缺少整体规划,缺乏建设的标准和行业的规范,还有我省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方面也还有一定的不足,所以说我省的乡村民宿也需要一个指导若干意见,来进行扶持和推动它的发展。

  接下来,我省要抓紧制定出台《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海南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和《海南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以此来明确民宿的范围、经营模式、建筑层数、总建筑面积、以及住宿登记信息化系统、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人员准入标准等,以此来引导我省民宿业规范化的发展。

  每年建设乡村民宿示范点

  据悉,各市县要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和资金,更多地向乡村民宿发展重点区块倾斜,加快形成乡村民宿发展合力。创建乡村民宿建设示范点,各市县政府要明确示范点主题、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来源、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每个乡镇每年选定2-3个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乡村民宿示范点。加强乡村民宿管理,制定《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重点在经营规模、服务设施、治安消防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经营项目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各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领导联系机制,加强服务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简化营业证照审批流程

  对建设民宿简化营业证照审批流程。实施多证合一管理,将工商、卫生计生、公安、消防、食品安全、税务、环保等需要办理的各种证照合为一本营业执照,由相关部门依法许可后,工商部门统一办理发放,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指导。乡村民宿的开办经营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证核发”。

  从三方面做好民宿市场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推动我省乡村民宿的发展,主要还是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原则,构件不同规模、形式及经营方式的市场主体。接下来我省主要从几方面来做工作。

  首先,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乡村的服务功能。这里重点要实现“两通(通公交车、通网络)、四建(建游客服务中心、建购物场所、建停车场、建标牌标识)”,以此来提高乡村民宿的通达性、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

  其次,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民宿建设。鼓励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型、“公司+农户”型、“合作社+农户”这种模式来发展乡村民宿。同时也扶持有条件的农户通过修缮和改造自有住房来发展民宿。鼓励城镇有意愿的组织和个人,通过下乡租赁民房来开办民宿。鼓励注册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组建农家乐合作社、农民入股等方式来推动乡村民宿的发展。

  同时加强金融扶持和财政补贴。各金融机构将加大对民宿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产品,围绕民宿发展需求,加强信贷支持。各市县政府对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乡村民宿贷款方面提供贴息补贴。省级财政对通过省级考核认定为“示范点”的乡村民宿,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建设有利好

  符合条件项目

  可享税收减免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随着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瓶颈问题日益突显。农民主体积极性高但是投资能力和水平有限,如何保护好农民、投资者的利益,项目规划建设报建条件不明、土地保障政策难落地等问题,影响我省美丽乡村的建设发展。因此,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我省提出了《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若干意见》,这有利于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助推海南全域旅游发展。

  项目涉及房屋建设

  应在村庄公示7天征求意见

  实行规划报建“一表一证”制度(填报《农村房屋建设规划报建申请表》和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建设经营美丽乡村项目,涉及房屋建设的应在村庄公示7天征求村民意见,并经项目所在地村民小组或行政村2/3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对列入全省共享农庄、美丽乡村重点建设计划,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对发展休闲农业的土地和住房

  实施税收减免优惠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利用经批准的开山整治土地及改造废弃土地发展的休闲农业、共享农庄和乡村旅游项目,从使用的月份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住房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违反意见开发房地产

  将约谈有关责任领导或问责

  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市县,按规定约谈有关责任领导或提请省政府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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