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拟向旗下三家酒店公司提供5.5亿元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期限均为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
近日,岭南控股(000524)发布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告称,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同意公司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东方汽车分别签署《财务资助协议》。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均为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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