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朵诉携程等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定于11月3日开庭
本次涉诉案由直指商标权益侵权争议,相关涉案主体均为国内住宿及文旅服务赛道的市场参与者,本次庭审结果将对涉事各方的品牌权益界定、后续相关业务合规运营产生直接影响。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深圳金朵拉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雅朵轻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1月3日9时45分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3119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案由直指商标权益侵权争议,相关涉案主体均为国内住宿及文旅服务赛道的市场参与者,本次庭审结果将对涉事各方的品牌权益界定、后续相关业务合规运营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所涉案件,由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起,针对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深圳金朵拉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雅朵轻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相关主张,案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05民初22169号,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涉案的具体权益标的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1月3日正式开庭,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为住宿服务领域的商标权益保护、同业竞争合规提供相关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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