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酒店婚宴 牛蛙是臭的

重庆晚报 · 罗彬 · 2009-06-29 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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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质量也打折,协商调解无果,两对新人愤然索赔  原想在四星级酒店操办婚礼大宴宾朋,面子上会增添光彩。但两对新人在南岸区某四星...

  服务质量也打折,协商调解无果,两对新人愤然索赔

  原想在四星级酒店操办婚礼大宴宾朋,面子上会增添光彩。但两对新人在南岸区某四星级酒店办了一场婚宴后,却大失所望。因为服务质量和菜品质量打折,让他们觉得很没面子。日前,南岸区法院对此案一审认为,酒店因服务质量打折,消费可以适当减少。

  据法院透露,两对新人都是去年9月7日在这家四星级酒店办的婚礼,他们预定的中餐999元/桌。但婚礼下来,两对新人都觉得酒店方的服务质量和菜品质量都在打折。

  其中一对新人称,酒店在未经他们许可之下,就把5桌菜品作了更换,部分菜品没有对号上桌,菜品分量也不够。而且服务员要他们的客人自己倒酒水,喊客人自己开啤酒。晚餐时,吃的牛蛙也是臭的……新人认为,他们高高兴兴在酒店宴请亲朋好友,目的就是让他们吃得高兴、玩得高兴。而酒店如此服务,让他们颜面无光。

  双方为此投诉到消委。消委调解时,酒店方表示愿意为服务质量打折,分别给两对新人各扣减费用5000元和5500元。但新人认为赔偿少了。最后,酒店把这两对新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对新人支付婚宴款2.3万余元和近1万元。

  而两对新人却对酒店提出了反诉。他们认为,酒店菜品质量打折、服务质量打折,首先应该减免婚宴款。因酒店菜品和服务质量差,让他们在亲朋面前感到很没面子,精神上受到打击,所以还各自要求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

  法院认为,酒店作为婚宴的承办者,在宴会中的服务质量存在一定瑕疵。为此,酒店提出支付的消费金额可以适当减少。但考虑到双方事前并未对酒店方质量问题可以减少或者免除餐费方面进行约定,而消委调解时酒店方也愿意扣减,所以,两对新人应该按照扣除消委调解时的扣减数目,分别支付婚宴款1.8万余元和4400余元。

  而对于新人提出的精神赔偿,法院认为精神赔偿属于侵权范畴,和餐饮服务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与本案合并处理。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称,作为合同纠纷,一般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涉及人身关系及特定纪念意义等类型的合同,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致使精神受到伤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就本案中,由于婚宴消费具有不可重复性和替代性,与婚宴的主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新人可以另行提起精神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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