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预订客房后 酒店不能无端解约
蔡甸的肖先生昨诉称,3天前,他在蔡甸新纪缘酒店预订了2个房价为180元的标准间。昨天,他带朋友去时,却被告知客房已转订。工作人员解...
蔡甸的肖先生昨诉称,3天前,他在蔡甸新纪缘酒店预订了2个房价为180元的标准间。昨天,他带朋友去时,却被告知客房已转订。工作人员解释曾向他打过电话,但电话关机,酒店担心受损失,才将客房转订出去,并答应为其安排2个120元的标间。他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闹到建新工商所。
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顾客预订了房间,双方的服务合同就已成立。酒店没有告知顾客的情况下,擅自将房间取消,这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就算酒店愿意调换房间,也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如果客户不同意,酒店就应赔偿。
经调解,酒店答应为肖先生换一间价格280元的套间,并送一间120元的标准间。
0
搜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