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签出首份工资集体协议

迈点网 · · 2009-10-30 11:40:54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迈点网】 10月28日,睢宁县餐饮行业企业职工代表举行首次现场协商会,签订《睢宁县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这是我市餐饮服务行...

  【迈点网】 10月28日,睢宁县餐饮行业企业职工代表举行首次现场协商会,签订《睢宁县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这是我市餐饮服务行业签订的首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加班加点工资补助标准,以及员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等。

  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餐饮行业是一个点多面广、职工量大,且又不稳定的行业。睢宁县现有餐饮企业1100多家,涉及职工5万余人。睢宁县餐饮行业签订的这份协议明确规定,本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50元,高于政府规定的590元的全县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规定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外,协议还规定,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且加班工资的支付形式可以根据岗位差异一次性体现在当月工资里,也可以以补假休息形式兑现,也可以单独列出明细,单独发放补贴。

  工资增长有参考依据

  黄苗是睢宁“一品天下”酒店的经理助理,她告诉记者:“我们职工最关心的,一是最低工资标准和是否能按时发放工资,二是在企业的发展潜力,其中工资的增长额度是一个最重要的考量标准。”

  黄苗和她的同事们关心的问题在这份协议中都得到了体现。协议规定,每年由餐饮企业方与企业工会平等协商下一年度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应与本餐饮企业上年实现的利税、销售收入等效益指标增长相适应,并结合当地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确定,在本餐饮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水平每年也要有所提高。协议期内员工年度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指导线。(新华报业网)

0

评论(0)

邮件订阅 吐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