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破除酒店“12点退房”惯例

迈点网 · · 2010-03-05 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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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点网】昨日,由市消协联合本报、成都电视台、市民代表组成的暗访组再次出击,本次暗访对象为市内的宾馆及酒店。经过对市区数家宾馆...

  【迈点网】昨日,由市消协联合本报、成都电视台、市民代表组成的暗访组再次出击,本次暗访对象为市内的宾馆及酒店。经过对市区数家宾馆、酒店进行暗访发现,宾馆酒店“12点退房”的“潜规则”普遍存在,只有少数宾馆在退房时间上有所松动,延后1小时,或表示“可商量”。

  暗访实录

  超时就得多收房费

  昨日下午,暗访组来到太平南新街的一家商务酒店,得知该酒店标间和三人间的价格分别为168和263元后,记者提出要看看房间,随后被带至楼上的客房。“1点钟退房,超时就要多收房费。”问及退房时间,工作人员介绍,若顾客情况特殊,如入住较晚等,退房时间最迟可延至1点20分,若超过1点20分,在下午6点之前,必须多缴纳半天房费,超过6点就收取整天房费。

  随后,暗访组又来到滨江路一家星级酒店,“退房时间为中午12点。”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在晚上12点之后入住,可推迟退房时间至下午4点,若超时退房将收取半天房费。在滨江路的另一家四星级酒店,退房时间也为中午12点。“如果不小心睡过头怎么办?”对于记者的担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超时就要多收取半天房费,除非因特殊情况提前与前台沟通。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该酒店某些楼层的房间退房时间为下午4点,不过,房价要贵近两百元。

  暗访组又走访了几家宾馆和酒店发现,“12点退房”在各宾馆酒店已经心照不宣,只有少数宾馆在退房时间上有所松动,表示可以向后延至1点,或“可商量”,但只要超过退房时间都要加收半天到一天的房费。

  行业人士

  每个行业都有内部“规则”

  “花一天的房费,却住不满24小时,太不合理了吧。”市民王先生认为,宾馆此举就是“缺斤少两”,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住宾馆为何不能以“24小时”为准?这是很多消费者都想问的问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饭店管理人士告诉记者,每个行业都有内部的“规则”,“如果当天客人入住时间是上午8点,也可以一直住到第二天中午12点,虽然超过了24小时,也只收一天住宿费。”因此,宾馆住宿一天是以“过夜”为计算标准,并非以通常意义上的24小时为标准,“更何况现在有些宾馆的退房时间是可以商量的。”据介绍,12点退房结账的规定是“国际惯例”,国内的饭店、宾馆行业大量借鉴了国外经验。[page]

  消协表态

  “3.15”将破除该“潜规则”

  “有少数宾馆做得较好,会针对不同情况适当延长退房时间,但目前对企业来说没有一种约束,在成都市还未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市消协秘书长高玉川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和宾馆之间是平等的消费与服务主体,双方必须公平公正,而宾馆要求“12点退房”的做法,显然违反了公平公正,有损消费者的利益。

  高玉川表示,在今年的“3.15”破除消费潜规则系列论坛上,将联合行业协会和代表企业集体打破这一“潜规则”。

  网络调查

  退房“潜规则”

  近九成网友亲历

  据统计,对宾馆、旅游行业的总体满意度,68.7%的人选择“一般”,19.4%的人“不满意”,7.5%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

  统计显示,在宾馆住宿时,大家最关心的是“服务”和“环境”,其次才是“价格”;在出门旅游时,最关心的是“有无强制购物”。在参与调查者中,亲身经历过宾馆12点退房“潜规则”的高达85.1%。

  962111

  征集消费者代表

  报名最后一天

  “3.15破除潜规则系列论坛”首场将于3月7日下午举办,论坛将就市民反映最普遍的“潜规则”现象进行讨论并破除,今日是市民作为消费者代表报名参加论坛的最后一天,如果你想维权或有意见要发表,赶紧拨打962111抢最后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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