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双龙酒店殴打记者案再审

迈点网 · · 2010-03-09 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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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点网】肥东双龙酒店殴打记者一案,又有了新动向,当事四被告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均以量刑过重等原因,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迈点网】肥东双龙酒店殴打记者一案,又有了新动向,当事四被告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均以量刑过重等原因,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昨天上午,合肥中院对此案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审理,由于案情需做进一步评议,当庭未作宣判。

  昨天上午的二审庭审中,四被告对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均未提起上诉,但对刑事部分均表示不服,并各自陈述了自己的上诉理由。

  对于四名被告的上诉理由,安徽电视台和齐海华的代理人表示不认同。在法庭的辩论阶段,公诉人、原告代理人、四名被告、辩护人进行了两轮激烈的辩论,争论的焦点和一审时也大相径庭。一是量刑问题,二是记者有无出示记者证。

  案件回放

  2009年10月7日,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记者齐海华与陈鹏飞前往肥东县双龙大酒店,采访关于10月6日陈先生和黄先生两人都在该酒店办喜宴后,两家60多名参加婚宴的亲戚先后出现呕吐、腹泻等急性食物中毒的情况。

  没想到在采访当中,该酒店副总经理曹一平、投资人陈发清突然冲上前将齐的眼镜和摄像机先后摔到地上。随后酒店总经理陈发水赶来,三人在一楼大堂的沙发上殴打齐海华。

  肥东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了宣判,被告人陈发水、曹一平、陈发清三人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赔偿原告人齐海华各项经济损失77464元;被告人王超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原告人安徽电视台各项经济损失25541元。(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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