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两家餐饮店非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

迈点网 · · 2010-03-10 09: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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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点网】3月9日下午,三亚旅游环境整治办的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欺诈消费者的三亚凤凰海滨渔村海鲜排档和违法销...

  【迈点网】3月9日下午,三亚旅游环境整治办的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欺诈消费者的三亚凤凰海滨渔村海鲜排档和违法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三亚凤凰观海轩川菜馆进行封店吊销营业执照。据了解,后者2月24日才刚办理营业执照,便开始进行违法经营。

  故意将瓜螺说成“皇帝螺”

  据了解,3月1日,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暗访中发现,三亚凤凰海滨渔村海鲜排档当事人在销售海鲜过程中,利用消费者不了解海鲜品名,故意将沙包螺、鸡腿螺和瓜螺分别说成“翡翠螺”“天鹅贝”“皇帝螺”等听起来显得较为稀有、贵重的海鲜名称,向消费者介绍是名贵海鲜,并标以较高价格销售给消费者。

  “这是典型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无,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2月27日,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三亚凤凰观海轩川菜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菜馆出售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库氏砗磲”活体5只(重34市斤)、“砗磲”5只(重32市斤),同时还涉嫌欺诈消费者。

  经查,该菜馆于2月26日从渔民手中以每市斤8元的价格购进“库氏砗磲”活体5只(重34市斤)、“砗磲”活体5只(重32市斤),共计1980元,并以每斤30元的价格销售。同时还查明,该菜馆将“三湾螺”冒充“鲍”、“雪鲍”出售给消费者累计12次,消费金额3994元,其行已经构成以假充真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菜馆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9800元,吊销营业执照。

  据三亚市工商局凤凰镇工商所所长介绍,三亚凤凰观海轩川菜馆年前进行无照经营半个月,经群众举报被查处,罚款4000元,随后该店于2月24日办理了经营必需的证件,2月27日,执法人员便发现该店出售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库氏砗磲”。(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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