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酒店违规操作轧伤手 实习酒店被判担责六成

迈点网 · · 2010-04-17 11:19:57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迈点网】学生被学校安排在酒店实习,实习期间因违规操作导致右手被机器轧伤,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付?昨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

  【迈点网】学生被学校安排在酒店实习,实习期间因违规操作导致右手被机器轧伤,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付?昨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决,酒店和学院各担责60%和30%,学生自己担责10%。

  2008年6月3日,郑州大学生小王根据学院安排,进入中原区一酒店后厨面点房实习。同年8月6日,在进行轧面机操作时,小王右手被轧面机轧伤,造成右手皮肤剥脱伤并血管神经肌腱损伤,为此花费1.8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实习是学院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所以该学院对小王在实习单位的安全仍负有一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义务;作为实习单位的酒店,在学生实习期间,负有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与相关培训的义务,为其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以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小王是基于实习到酒店进行相关操作,和酒店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小王在实习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应按照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东方今报)

0

评论(0)

邮件订阅 吐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