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宾馆酒店等场所提供上网服务须备案

迈点网 · · 2010-05-02 1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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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点网】4月29日,银川市公安局发出通知,全市提供上网服务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非经营性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必须在6月20日前到银...

  【迈点网】4月29日,银川市公安局发出通知,全市提供上网服务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非经营性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必须在6月20日前到银川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进行登记备案,如在营业期间不按规定经营,将会受到重罚。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非法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用他人网络资源以及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日益突出。为加强宾馆、酒店、酒吧、咖啡屋、洗浴中心、图书馆、商务会所等非经营性公共上网服务场所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银川市要求已开通上网服务的场所必须于6月20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6月20日后开通的,在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办理手续。

  据民警介绍,这些场所在营业期间,如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提供安全管理所需信息或提供不真实内容,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公安机关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若不整改,将对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6个月断网整顿,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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