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 宁夏银川饭店原经理被控三宗罪

迈点网 · · 2010-06-23 1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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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点网】银川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控原银川饭店法定代表人季永武。昨天,此案在银川市中级法院公开...

  【迈点网】银川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控原银川饭店法定代表人季永武。昨天,此案在银川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指控称,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季永武先后6次以翻扩建、拆迁银川饭店工程为名,与董某、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自然人和法人签订合同,骗取工程定金、拆迁补偿费512.6万余元;期间,季永武承诺支付最高达5分的月息,骗取田某等受害人393.5万元。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兴庆区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季永武采取隐匿、躲避方式,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正常执行。2008年11月13日,季永武将银川饭店一楼的8套营业房出租,收取租金51.5万元归自己使用。

  庭审中,辩护人辩称季永武在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借钱时,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节,只是“投资不科学、不合理、才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短期内无法偿还欠款”,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指控,辩护人称法院执行人员并未对季永武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属法院失职。(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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