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酒店有点“扯”!员工下班要“搜身”
昨天,记者在位于重庆巴南区南泉公园路的一家酒店门口看到,保安亭玻璃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赫然打印着“请主动开包接受检查”几个大字。据悉,自去年8月以来,该酒店便一直在实施这一规定,180多名员工下班时,必须开包接受保安检查,目的是防止“内贼”。
昨日,重庆巴南区南泉公园路,酒店保安亭上贴着开包检查的告示。
员工下班出门时“自觉”地打开包让保安检查
“喂,快打开包包看一下!”昨天下午6点10分,7名员工下班后陆续走出酒店大门,其中两人提了包,被保安勒令开包检查。原来,为防员工偷水果,巴南某酒店出台了“开包防贼”规定。
告示:员工出门要搜包
昨天,记者在位于重庆巴南区南泉公园路的一家酒店门口看到,保安亭玻璃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赫然打印着“请主动开包接受检查”几个大字。
有客人不解地询问:“难道入住客人需要开包接受检查?”值班保安王先生解释,这个规定只针对内部员工,不针对客人。据悉,自去年8月以来,该酒店便一直在实施这一规定,180多名员工下班时,必须开包接受保安检查,目的是防止“内贼”。
记者看到,保安亭玻璃上还贴着一份“内部防贼文件”,题目是《关于保安查获偷窃行为的管理规定》。文件是2010年8月2日签发的,上面有酒店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房务部、财务部、工程部、安保部和采购部等八个部门负责人签字。
文件指出,因近期不断有员工私自将酒店物品带出去,给酒店造成损失,特作以下规定:如果员工要带出酒店物品,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开出门条,交保安查验后,方可带出。否则,每次处罚5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无出门条的,一旦查获私自带走物品,罚款50元以上,累计3次将除名;保安坚守职责的,奖励50元。
值班保安王先生也觉得这个“防贼文件”有点“扯”。他认为,员工之间都是熟人,开包检查有点拉不下情面,但不执行又要遭罚款。[page]
员工:这是“变相搜身”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凡是提了包的下班员工都被要求开包检查。该酒店办公室刘先生证实,过去确实有“不守规矩”的员工,下班时顺手牵羊,把酒店的一次性牙膏牙刷偷走,更有甚者,将酒店的水果私自偷回家吃。“180多人,一个人偷一个苹果的话,一天要损失多少苹果呀?”
为防“内贼”,酒店便作出了“开包”规定。刘先生说,第一次查到后,要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开除。该酒店另一名值班保安认为,每天搜查同事的包,真是费力不讨好,做这样的“恶人”很无奈。
对此,酒店员工颇有怨言,员工纷纷斥之为“变相搜身”。该酒店男宾部一名员工说:“每天下班都被保安开包检查,我只好尽量不背包上班。”
律师:开包侵犯员工权益
对此,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指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酒店行为贬损了员工人格尊严;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精神损害的,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此,酒店员工可要求酒店方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提请精神损害赔偿。
支招:不开包也可防贼
该酒店保安王先生建议,酒店防贼其实有很多办法,没必要天天下班时要求员工开包检查,如建立内部相互监督奖励机制,或在容易丢失东西的地带安装摄像头,都可以起到防盗窃作用。(重庆商报 徐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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