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聘任省级星评员
据悉,星评员分为国家级星评员、地方级星评员(含省级和地市级)和星级饭店内审员。
近日,按照全国星评委的统一部署,山东省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决定开展2010版星评标准实施后第一批省级星评员的聘任工作。
据了解,山东省旅游局将按照《饭店星评员章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星级复核)工作的通知》中的星评员管理制度对省级星评员进行管理,任期内星评员一旦离开与饭店业相关的工作岗位,其星评员资格自行取消,对个别不称职及玩忽职守的星评员,省星评委可及时进行撤换。
星评员在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下,可以明查或暗访受检饭店;检查结束时要向受检饭店全面反馈检查情况,就其星级达标情况提出规范的书面报告。未经相应星评委授权,星评员不得随意实施对饭店的检查工作。星评员向受检饭店和相应星评委做出的反馈意见应严谨、规范、条理清晰,具有较高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据悉,星评员分为国家级星评员、地方级星评员(含省级和地市级)和星级饭店内审员。担任地方级星评员的人员应符合在星级饭店连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五年以上,且任期内饭店经营业绩良好,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内具有一定声誉的在职经理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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