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3-033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5日(星期五)在公司贵宾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名,实到7名,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地产项目开发中引入新开发模式的议案》
公司2013年3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3月29日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拓展经营范围新增酒店资产运营业务的议案》。为实现公司酒店业务、房地产业务、资产运营业务等各业务板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房地产业务开发的专业化,同时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中取得稳定收益,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开发效率,公司拟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根据实际开发的需要引入新开发模式。
新开发模式将根据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采取承包、股份合作、项目协作等多种形式引入有实力的专业化公司参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最终只要能够有利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专业化,有利于公司在房地产项目中取得稳定收益,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开发效率,且合作方式合法有效,则其具体形式可根据各个项目的需要确定。
公司在地产开发项目中根据开发需要引入开发新模式,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是结合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运作旗下房地产业务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取得稳定开发效益,规避相关的投资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3年7月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相关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目前已经取得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的实际控制权,为完全解除浩搏基业名下资产北京金方大厦抵押、冻结、查封的状态,使其达到可销售的标准,以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拟与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按照各自相对持股比例(7:3)对浩搏基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协助浩搏基业公司清偿前期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部分到期债务。其中,本公司拟根据浩搏基业的实际需要分步向其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助金额,期限为资金实际到位起一年,并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向被资助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浩搏基业的另一股东华天集团(持股18.60%)将按持股份的相对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鉴于其他股东北京德瑞特经济发展公司和曹德军无法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为维护公司利益,作为本次财务资助的担保措施,浩搏基业股东德瑞特公司和曹德军所合计持有的38%的股份已经质押给本公司。
公司为浩搏基业第一大股东,已经取得其实际控制权,且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实际控制,浩搏基业将把北京金方商贸大厦的部分房产用于销售以归还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由于本次被资助对象涉及华天集团参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应比照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进行,关联方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3年7月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全通支行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的议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全通支行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华天酒店)提供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款项主要用于张家界华天酒店项目的建设,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另一股东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等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贷款实际发生之日到清偿完毕止(具体以贷款合同为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批贷款。上述银行贷款的资产抵押范围为张家界华天酒店或其他子公司名下资产,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资产抵押范围内审批资产抵押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相关合同。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涉及华天集团参股,比照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关联方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3年7月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志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12年11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伍中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伍中信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伍中信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周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志宏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周志宏先生履历将根据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有关内容详见2013年7月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在本次董事会议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议案(在议案五涉及的独立董事补选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会议的具体议案、召开日期和方式公司董事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择期另行通知并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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