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主管查房“顺走”客人6万元 被判3年
樊某上班时,发现有间房间显示为空房,他进入房间后,发现了一个没拉拉链的行李箱,箱内有6万元现金。樊某经不起诱惑拿走了现金,回到了老家宜昌。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全部赃款退给客人。
“自己进出房间四五次,终没抵住诱惑。”酒店客房主管趁查房之际,“顺走”客人6万元现金。日前,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
28 岁的樊某,在江岸区京汉大道一高档酒店担任客房主管。今年4月16日,樊某上班时,发现有间房间显示为空房,他进入房间后,发现了一个没拉拉链的行李箱,箱内有6万元现金。樊某经不起诱惑拿走了现金,回到了老家宜昌。很快,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全部赃款退给客人。
一审法院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三年。认为判决太重,樊某提出上诉。二审法庭上,樊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判其缓刑。公诉人认为,6万元属数额巨大,驳回樊某的上诉。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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