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我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融入旅游功能
建设一批集渔船安全避风、鱼货集散、渔业生产、服务贸易、运输补给、滨海旅游、特色城镇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渔港。
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我国渔港建设作出全面规划。《规划》显示,90%以上的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融入了旅游功能,比如滨海旅游、主题公园、休闲渔业、海洋文化展示等。
《规划》提出,我国沿海渔港建设将根据现有设施情况明确功能定位,全面统筹规划渔港经济区建设,并与主体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渔业发展规划、沿海港口(船舶航道及锚地)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相衔接。
《规划》显示,山东半岛沿海渔港群的灌云—响水渔港经济区明确提出,要打造旅游商贸、海钓基地、海洋主题公园;上海—浙江沿海渔港群的象山渔港经济区规划明确提出,要打造海洋公园和渔文化特色创意街区;东南沿海渔港群的三都澳东冲半岛渔港经济区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集海岛观光、旅游综合服务和渔业生产贸易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规划》还提出,将通过规划建设渔港经济区,建设一批集渔船安全避风、鱼货集散、渔业生产、服务贸易、运输补给、滨海旅游、特色城镇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渔港,为捕捞渔民提供再就业岗位,有效拓宽捕捞渔民就业渠道,为压减近海渔业过剩捕捞产能作出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沿海
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8〕59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渔业)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渔港经济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编制了《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农 村 部
2018年4月19日
0
搜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