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工作动态 | 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青海湖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适应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编委《关于调整优化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精神,新调整优化的天峻管理分局、青海湖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普氏原羚保护研究中心),天峻管理分局所属江河、快尔玛、阳康保护站,刚察管理分局所属泉吉、沙柳河保护站,海晏管理分局所属甘子河保护站已完成人员调剂配备,全部挂牌成立并运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专门安排部署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22年12月以来,明确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全面负责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本底调查、经营性服务、协调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保护管理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将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原有的工商行政、价格、质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环境整治等职责交由属地承担,有效解决了权责不明、边界不清的问题。根据职责职能,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撤销有关机构,新设单位全部挂牌有序开展工作,初步构建了与国家公园相适应的“管理局—管理分局—保护站”三级管理体系,实现拟建青海湖国家公园范围内涉及县域管理分局全覆盖,核心保护区保护站全覆盖。同时,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与环湖三州四县建立局地融合机制、行刑一体衔接机制、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生态监管常态化巡湖巡河巡草巡点工作,优化干部交叉任职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强化局地联系协作,全面构建了省州县乡上下联动、横向贯通、协同发力、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下一步,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青海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做好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建立健全联农带农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进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切实增强保护与发展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青海湖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来源/局人事处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编辑/王淑宁
审核/才让加
签发/刘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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