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旅游景区收费“双十”指引
“十标清”涵盖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10项须清晰标注的内容。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形成《旅游景区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及《旅游景区明码标价参考样式》,于5月19日发布供景区经营者参考。
“十标清”涵盖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10项须清晰标注的内容。例如收费标准,景区要在醒目处公示各类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还应公示依据;自愿原则方面,景区额外有偿服务要标注“自愿原则”,避免强制捆绑。
此外,联票价格应低于单项票之和且消费者可单选,停车收费要在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等信息。 “十不得”指引明确,景区不得违反定价政策变相提价,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提价,不得对不同消费者区别定价,不得虚假促销,不得强制捆绑收费,不得低价诱骗及强制消费,不得标价外加价,不得擅自毁约提价,不得强制购买联票,不得收取明令禁止的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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