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用地在未来预计还将放量上市。
本次厦门首宗租赁住房用地的出让,也表明厦门在积极响应国家对于租赁型市场的支持。
竞得人须在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租赁住房出租运营方案制定和房源的公开发布工作,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出租。
南京还将多渠道新建或筹集租赁房源,比如,对部分低效的工业用地、办公和商业用房进行改造,建设成为租赁住房。
该宗租赁住房用地规划为居住(租赁住房)、养老设施(10亩)用地,1≤容积率≤2.5,参考地价400万元/亩,总起始价约27516万元。
上海出让“只租不售”地块所释放的信号,也意味着上海将由这种开发商地块内自持配建租赁住房,转向政府整区域配建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