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法律问题论证会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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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法律问题论证会隆重召开

近日,广东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淦波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东城区法院不予立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于是委托北京相关学术机构隆重举办了法律问题专家论证会,参与论证的专家一致认为:法院不予立案是错误的,违反了立案登记制及有案必立的法治原则和中央精神;原告是适格的,无论是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还是经营权人都可以做原告;案件管辖地也是没有问题的,原告可以选择侵权所在地也可以在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进行起诉。

2019-07-17 17: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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