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迈点网 · 2022-10-13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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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后,原有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多项变化。

  近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信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国家标准《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修订稿)(以下简称《规范》)起草单位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已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归口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旨在为广大旅游客运企业的车辆选型、使用、维保以及旅游客运服务等项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对规范市场发挥作用,为产品监管提供依据。

  据了解,原有国家标准《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于2011 年实施。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客运车辆制造技术、相关智能化信息化技术迭代发展,广大游客对旅游客运工具功能和品质要求不断提高,特别对客运交通车辆设施、客运服务过程中的公共卫生以及公共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标准亟须修订,增加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车辆安全、智能化信息化新技术方面的要求和指标,以及广大旅客对旅游客运服务项目和品质新要求等内容。

  标准编制主要遵循如下几项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以标准化理论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建立标准体系;二是规范性原则,遵循国家标准编制规范,与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接轨;三是适用性原则,从我国旅游客车整车、配置的服务设施以及旅游客运服务规范现状出发,充分考虑我国客车(特别是新能源客车)及零部件的技术水平、安全可靠性,以及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旅游客运服务综合评价等方面的需求;三是前瞻性原则,适度超前,均衡考虑,兼顾我国东西部地区间发展差异;四是可操作性原则,充分调研和实践,数据和指标都是建立在现有国情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此次修订后,原有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多项变化,如,总则中增加新内容,包括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车辆及其配套设施的防护、消毒等要求,车辆为乘客提供防护应遵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卫生防疫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服务设施方面,增加新能源客车的基本技术要求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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