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告诫书规范“五一”旅游市场
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月2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告诫书》。告诫书显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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