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公示首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
公示期为5天
11月10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145号),在相关部门推荐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确定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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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5天
11月10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145号),在相关部门推荐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确定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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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2025-11-01
2025-11-03
2025-11-01
2025-10-31
2025-11-01
2025-10-31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