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法院批准参股子公司颐尚公司重整计划
本次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3年
11月30日,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批准参股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据了解,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23-临101《关于参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就参股公司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尚公司”)的破产重整事项进行了公告。2023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颐尚公司管理人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本次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3年,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且颐尚温泉项目建设用地调规完成后开始计算。如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由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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