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跨国旅游涉黑案宣判25人获刑
【迈点网】3月16日上午,广西东兴市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中越跨国旅游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黄永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被判处罚...
【迈点网】3月16日上午,广西东兴市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中越跨国旅游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黄永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15万元,其余24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
这起涉黑案件属于典型的有组织跨国犯罪,涉案人员所有犯罪事实发生在国外,已查明证据的案件达44起,涉案总金额达600余万元,已经查明的受害游客91人,来自中国20多个省市。
东兴市检察院以东兴籍男子黄永就等2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等5项罪名,
向东兴市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称,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以黄永就、黄永华兄弟为首的跨国涉黑组织,在中国东兴边境组织偷渡大量游客到越南芒街市,并在越南对游客实施抢劫、诈骗,依法应予以严惩。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起,被告人黄永就、黄永华兄弟先后纠集刘玉英、史伟忠、钟培扬等23名被告人及其他同伙,勾结越南籍男子“阿黄”,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黄永就、黄永华为领导,以越南芒街市一家宾馆为据点,以诈骗为主要目的的跨国涉黑违法犯罪组织。(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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